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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日起,成都500萬超標車全部淘汰,違者罰30萬



[核心摘要]搶貨、斷貨,隻要有車就能賣,不看價格,不看車子,隻要符合標準直接掏錢走人,這就是上海換購的場景!

2018年1月1日起,成都500萬超標車將被禁止上路!

搶貨、斷貨,隻要有車就能賣,不看價格,不看車子,隻要符合標準直接掏錢走人,這就是上海換購的場景!

2018年1月1日起,成都500萬超標車將被禁止上路!
2018年1月1日起,成都500萬超標車將被禁止上路!
2018年1月1日起,成都500萬超標車將被禁止上路!

這意味著,成都即將到期的500萬超標車“三年大限”,從2018年1月1日起,超標車臨時通行證到期,且超標車將無法上路,違者將被罰款,嚴重者直接扣車。

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《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》。考慮到實施時已經存在的大量超標電動車,《條例》專門規定瞭為期3年的過渡期。該《條例》被稱作是史上最嚴的非機動車管理規定,在成都市上路行駛的電動車,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:

1、凡具有腳踏行駛能力,最高車速不超過20公裡每小時;環景行車紀錄器
2、空車質量不超過40公斤(不含電池),整車質量不超過55公斤(含電池質量);
3、前後輪中心距不超過1200毫米;

對於“三年大限”,很多成都的商傢及消費者大都持觀望態度,超標車仍在市場上銷售。而之前也有經銷商出售超標車,遭到30萬的罰款。

2017年,超標車整治風暴一波接一波。

2017年3月,上海300萬非標車無法上路,11月工商突擊檢查,若發現商傢拼裝、加裝、改裝或銷售拼裝車輛的,將處以2000元至20000元罰款;
2017年11月至今,福州嚴打超標車2.9萬輛,扣車、罰款200-500,嚴重者刑拘,銷售拼裝、改裝電動車每輛處罰5000元,銷售不符合國傢標準電動自行車,最高可處貨值3倍罰款。
2017年,海口嚴打16萬超標車,違者一律依法扣車,頂格處罰1000元;
2017年12月13日,深圳嚴打超標車,全天查扣2525輛違法車,拘留547人。

在政府規劃管理上,連總理都明確表示政府不能貪圖省事,“一禁瞭之”!

電動車不應該一棒子打死,它是節能環保的象征,很多地方大氣污染已經很嚴重,如果沒有電動車消化一部分出行,如果騎電動車的人都被趕去買汽車,城市隻會更擁堵,空氣質量隻會更差。所謂交通亂象,或許也要從管理科學的角度找原因。

蜀道難難於上青天。

成都500萬超標車的換購風口即將啟動,成都市場也將上演一場群雄爭霸西南市場的戰爭,非標車換購將成為企業搶占市場份額的一次機會。

成都非標車換購,誰會成為500萬換購熱潮的大贏傢?

附:
成都的電動車市場格局:
兩輪企業本土主要品牌:倍特、申華、安爾達、玫瑰之約、玉騎鈴。
外來主要品牌:愛瑪、雅迪、新日、綠源、立馬、綠佳等都進入瞭四川市場,目前愛瑪已在成都建立生產基地。
電池方面主要品牌:天能、超威、南都、旭派。
輪胎方面主要品牌:朝陽、正新、遠星。

轉載請註四鏡頭行車記錄器明出自“全球電動車網”:

http://www.qqddc.com/html/news/201801/news_4689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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